撼地神牛走近我父亲的尸体,此时只剩下一摊血水和那件蓝色的斗篷。他认出了父亲,却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这不是我们派来的人,我们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不管怎么样,神牛,你们破坏了约定。作为战士,你们已不再高尚。请转告你们的国王,我们需要和值得尊敬的对手战斗。”说话的是地狱领主,说完,便带领着天灾军队离开了。
屠夫大摇大摆地走过我们的阵营,手里玩弄着我父亲的洛萨之锋,“这把刀倒是蛮有趣的啊,哈哈!”
神牛他们将父亲的遗体带走,事实上,只剩下一件斗篷,后背上破了一个洞。
就是这件斗篷,现在在我的手上。这似乎不是父亲的,因为它破了个洞,还有斑斑血迹,父亲从来都很珍惜这件衣服。
它现在是我的。
“在你还没出生时,你父亲就穿着这件斗篷。那是你母亲送给他的。”
“母亲?”好陌生的词,父亲很少向我提过。
“你的母亲在你出生后不久,便死在天灾军团手上。她本是个出色的火枪手,像你父亲一样。从此,你的父亲便一蹶不振。”
“所以他只希望我能保住命?”
“或许他希望你能成为英雄,你需要用时间去理解你的父亲,他是个了不起的家伙。”
“他这一辈子都那么小心,为什么这次会这么冲动?”
“在费尔伍德,你父亲曾和我说过许多话,他说到你……”
我的孩子,他生来就向往着成为英雄,我早就知道,总有一天他会离开我。所以,为了这一天,我尽量使他明白我们矮人生存的方式,可是,这一天来得太快,他还是个孩子。这把洛萨之锋,是时候交给他了。可是,仅有这个又能怎样,你明白,我们矮人需要的东西还太多。我这一辈子,庸庸碌碌,也没能给他留下什么。以后的路只能靠他自己。还有这件斗篷。
“你父亲是为了你去抢科勒的匕首。只有你会让他用生命去犯错误。”
我是个不孝的儿子,父亲是为我而死的。
父亲……
我穿上了蓝色的斗篷。后背上的洞我没有把它补上,或许我的斗篷就是这样。看到这个洞,我就明白自己该做什么。
我将我和父亲住的小木屋烧掉了,离开家,走向费尔伍德军营。从此,我必须去战斗,为了父亲,为了自己。
经过半人马叔叔的介绍,我加入了前线的部队,一支由火枪手组成的部队,当然,那里不只有矮人,更多的是比矮人强大的种族。那些高傲的精灵和蛮横的兽人从来都不把矮人放在眼里,过去是,现在也是。
在这里我认识了新的朋友。有一个叫萨姆的家伙,是唯一一个主动和我说话的人,所以,我觉得他是我的朋友。我对他很冷淡,但是他毫不介意。他也是矮人。
我们每天都会练习射击,这些对我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那些愚蠢的家伙只能目瞪口呆。其中也包括萨姆。虽然同为矮人,可他的枪法简直烂的可以,他似乎天生就不是这块料。对此,他自己也不屑一顾。
但是,这里还有另一个项目,隐蔽。这是我最厌恶的事情。不仅是因为我总是第一个被发现,更因为我压根不喜欢这么做,简直像是胆小鬼一样。
或许,因为如此,我一直都只是个小卒,不会得到提拔。
一天,我和萨姆到丛林中去打猎,这是我们每周改善伙食的时候。这次,我们发现了一只野狼。它就趴在杂草的后面,那双敏锐的眼睛对于我们狙击手来说,是最值得注意的。我对萨姆说由我来射击,这样会很快。他很不服气,硬是抢了过去。
他总是瞄很久,我急不过,催他快点。终于,他开了枪,可是没有打中狼,从它的头顶擦了过去。这一下,野狼被惊跑了。我埋怨他笨,他只是嘿嘿一笑,说下次让我来。就在这时,丛林深处传来一声巨吼,像是可怕的怪兽,就是刚刚萨姆开枪打的方向。难道打中了大家伙?我们慢慢地走了过去。
吼声间歇地发出,越来越近,拨开最后一片草丛,眼前的景象使我们呆住了。
一只巨大的白虎!!
我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老虎,简直是神物。虽然没能细看,但是只要看上一眼,就能感觉到,浑身散发着异样的神采。这绝不是普通的动物,肯定有来头。
就在我们愣神的时候,后面突然发出“嗖”的一声,是箭!凭借我的直觉我拽着萨姆猛地向旁边扑倒,躲过了那致命的一箭。可是我们还没站起身来,第二箭又到了。我抽出萨姆的枪,“砰”的一声打掉了那支箭头。
“还真有点本事,要不怎么敢伤我的白虎?”
我们两个站起来,发现眼前站着一个精灵族的战士,而且是个女人。看那样子,也绝不简单。而且,她说那白虎是她的?
“就算如此,我还是忍不住要你们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