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秦】   【一】
  公元前209年,现代人杨二来到了秦朝的咸阳城。
  在杨二的印象中,秦朝的咸阳城是一座又脏、又乱、又差的城市,犯罪率也极高,比南非的约翰内斯堡还要恐怖,别说是晚上,大白天在街上都不安全。
  咸阳城的市民们都家徒四壁,饥不果腹。
  除此之外,大家每时每刻还要面临秦始皇的残酷徭役、以及官兵们的无情杀戮。
  总而言之,咸阳城的市民们很不好过,天天在死亡线上挣扎,比沙俄时代的农奴还要悲惨。
  但当这个无耻的混蛋穿越过去之后,却发现,情况根本不是他想象的这样。
  咸阳城的市容,不但不脏、不乱、不差,还井然有序、干干净净。
  城里面市廛栉比,张灯结彩,到处都是招牌广告,街道上铺着清一色的大理石,房子全部是庄.严舒适的青砖瓦房。
  咸阳城的市民们,也不像他想象中的那样面黄肌瘦、满脸憔悴,而都是精神饱满、红光满面、脸上洋溢着欢乐的笑容,幸福指数看上去比不丹还高。
  更让这混蛋瞠目结舌的是,这年代的妹纸,居然比二十一世纪还要开放,光天化日之下,竟然穿着自制的比基尼,在大街上招摇过市。
  还有的妹纸们,居然熟视无睹的跟男友在街上搞激情表演。
  不过,最让杨二热血沸腾的是咸阳城里面到处都是妓院,妓院里的老鸨们都带着自家的妓女在门口打广告,喊口号,热情招呼嫖.客们进进出出。
  看着这些漂亮可爱的鸡婆们,杨二的鼻血一下就流了出来。
  狗血啊,真是狗血啊。
  所以,来到咸阳城的第一天,杨二就深深爱上了这座城市。
  问题是,这混蛋可不是来旅游的,而是带着一个很重要的任务,这个任务就是刺杀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暴君秦始皇。
  一想到自己一旦失败后的惩罚,混蛋就不寒而栗,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任务要是没成功,不但回不了现代,还要面临比武大郎还丑的惩罚。
  比武大大还丑?
  这跟被凌迟有什么区别?
  就算能够活到一万岁,但变成这个样子了,又有什么意义?
  所以,混蛋找了一家客栈,先养足精神。
  等把精神养足了,再筹划着怎么刺杀秦始皇。
  因为,他现在虽然有点喜欢上这座城市了,但实在不希望自己这张英俊帅气的脸庞变得比武大郎还要丑。
  混蛋找了一家星级客栈,又叫了三个青楼女子。
  不过,这死不要脸的混蛋叫三个青楼女子来伺候自己,也不是想乱搞什么男女关系。
  他是让这三个鸡婆天天帮他按摩,说一说笑话,或者说故事给他听。
  除此之外,这三个鸡婆还要帮他洗衣服,喂饭给他吃。
  混蛋大便后,鸡婆们还要轮流帮他擦屁屁上面的粑粑。
  总而言之,混蛋跟这三个鸡婆,没有逾越雷池半步,就这么简单。
  当然,混蛋这么干,倒也不是说他是个什么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来的。
  他之所以这么洁身自爱,纯粹是因为害怕染病上身。
  要知道,这年头,医疗技术相当落后,万一很倒霉的染上一个什么梅毒或者花柳之类的话,那就死翘翘了。
  还有,通过这几天的时间,混蛋从这三个青楼女子的嘴里也大致了解了有关于秦始皇的一些情况。
  这位伟大的帝王,爱民如子。
  唯一的缺点,就是喜欢搞基。
  尤其是对于英俊潇洒的男性犯人,他情有独钟。
  因此,这些年来,不知道有多少好汉的菊花被他爆过。
  变态啊,真是变态啊。
  问题在于,虽然这么变态,但三个鸡婆都说;太阳最红,秦始皇最亲。
  秦始皇是她们心目中最帅最棒最性感的大男神。
  想不到,在历史书上残暴冷血的秦始皇,竟然这么深得鸡心。
  狗血,真是太狗血了。
  常言道,婊.子无情。
  可他竟然能征服所有的婊.子。
  人才,确实是人才,难怪能够统一六国。
  杨二对这位帝王情不自禁地肃然起敬。